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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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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01: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驻罗马大使馆教育处

地址:Via Malcesine 39,00135 Roma, Tel:063017539, Fax:063053916
杨长春参赞: E-Mail: dottoreyang#yahoo.com.cn
王宏健老师:E-Mail: whj610908#yahoo.cn

米兰总领馆:Via Brembo 3/A ( vicino al Piazzale Lodi)
科技领事:陶锦 领事 Tel. 02 5694020,Fax: 02 564131 E-Mail: tsjjlx#hotmail.com

关于邮件地址,请把 改成 @ .

如何到达使馆教育处

20080401172530206.jpg

使馆教育处离市中心较远,位于罗马的西北角,地图上没有标志。到教育处比较方便的线路是。

---乘坐A线地铁在Lepanto站下车,出检票口,紧接着走左手的出口,然后走右手的楼梯上到地面。
---出地铁口后不过马路,沿街角向左拐,前走10米即是公共汽车站,在此乘坐 913 路汽车。
---大约坐25分钟左右,在一片开阔的地段,汽车向左转弯时,在右手街角有一麦当劳餐厅,非常明显。 左手边则是圣心天主教大学, 这时要按下车铃下车。
---在下车后,无需过马路,往回走到麦当劳餐厅,在其边上的路口向左拐,一直沿左手边走,途中遇到岔路也沿左边走,大约150米左右便可看到右手边 Via Malcesine”的街名.然后继续向坡下走10米左右,将看到有一带长铁栅栏门的院子,39号在右手边。
---进院后向前走约80米,教育处在12号。

20080401172531540.jpg

杨长春参赞简介:

1946 年10月3日生于河北。1976年8月毕业于墨西哥学院。1978年至1980年在北京语言学院中文系汉语专业研究班学习,1980年10月调教育部干部局工作。1985年至1989年在驻美使馆教育处工作,任二秘、一秘。1989年至1993年在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宣传处任处长;1993年至1996年在驻墨西哥使馆工作,任一秘、参赞。1996年至1998年在教育部国际司国外工作处任处长;1998年至2001年出任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参赞。2001 年至2002年在教育部国际司任参赞,2002年8月调《神州学人》编辑部任总编。2005年6月起任中国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参赞。


教育处信息公布

关于在意留学人员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指广大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工作时,是中国驻各国使馆教育处(组)认证其国外留学身份和留学经历的官方文件。该证明为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统一印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一旦回国后工作单位落实,此联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档案,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意使馆教育处留档存查。
在意留学人员首先要到我驻意使馆教育处报到和注册登记,在学成回国工作前需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此来证明为出国留学生,按照我驻意使馆教育处的规定,需提供有关材料,以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我驻意使馆教育处具体规定如下: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指的留学人员指持学生签证或持科学研究签证来意的学生、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仅限发给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1年以上且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其他人员不包括在内。
2、申请该证明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 1)由各地学联主席签字的《赴意大利留学人员登记表》;

    2) 所在留学单位(学校或研究机构)签字盖章的在意专业学习、科研等证明(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机构何专业注册学习、研修)、文凭或者文凭证明;

    3) 个人总结(包括所在留学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学术水平的简介、个人学习、研修的收获和体会等);

    4) 护照原件;如果护照已更新,需携带旧护照或复印件;
    5) 回国机票

    6) 需要开证明的博士,请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版或 CD版均可).

3、办理程序

  1. 在学成回国前二周内和驻意使馆教育处电话预约开具证明的申请办理时间;
  2. 在约定时间需本人带齐上述证明材料前往驻意使馆教育处办理证明;

3)现场开具证明,并缴纳5欧元手续费,教育处将开具国内提供的相关财务收据。
4、来意时未及时在我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临回国前办理回国手续,须提供在意大利学习、进修专业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根据规定补办登记注册手续,以使名字能在留意学人名册登录在册,这样方可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对已经回国工作6个月以上但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人员,或留学期间没有办理报到登记者,一般不再补办报到登记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事宜。
6、教育处人少事多,工作十分繁忙,为保证对外对内各项工作紧张而有序的开展,教育处分对外办公时间和对内办公时间。其中对外办公时间(指对意方政府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大学、中学等教学机构、赴华留学生等)为每周二、四;对内办公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对留学人员的接待、咨询、办理各种证明等,请按教育处对内办公时间预约后前来办理。
7、以上规定由教育处负责解释和说明.


驻意大利大使馆教育处

2006年6月


驻意使馆教育处关于留意学人学历学位认证的说明

在意留学人员在国外意大利获得的学历、学位认证,在完成学业回国工作时,凭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我处即日起不再受理国外学历认证业务。

详请查询中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

2008年6月17日

 

附录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范围

1.在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位证书;

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附录2: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非学术性国(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附录3: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61000

传真:010-82303931

网址:http://www.cscse.edu.cn     http://www.csc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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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1-11 15: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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